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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8),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3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3,829,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6.679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2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4,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8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69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4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3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25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3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3,8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1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魏海莲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资金管理和收支状况,存在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情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5、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公司及子公司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决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0,400股,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9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回购注销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20,500股,回购价格为8.9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185,709,650.00元减至185,679,2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原内审负责人宗寿松先生因工作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内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刚先生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

林刚先生简历

林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审计师。曾任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员、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副经理、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现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蔡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

蔡强先生简历

蔡强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化学专业博士、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法国天然产物化学所博士后。曾任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项目部经理、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二院研发总监、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现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12月2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2人、通讯方式出席1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3证券简称:润都股份公告编号:2021-08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会议出席会议6人、通讯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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