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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3月10日讯(记者李美玉)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即墨市良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墨良生药业”)由于现场提供不出上述处方药的销售处方,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即墨良生药业进行了处罚,罚款1000元。

据了解,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2日,对即墨良生药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司2021年12月20日的处方药销售记录显示,当日销售由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通牌胃康宁片”2盒,即墨良生药业现场提供不出上述处方药的销售处方。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违法行为,给即墨良生药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即墨良生药业立即予以改正并给予警告。1月28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即墨良生药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1月19日处方药销售记录显示,销售了由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1盒,即墨良生药业现场提供不出上述处方药的销售处方。

即墨良生药业以上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条例,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1日,依法对即墨良生药业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2〕1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即墨良生药业成立于2016年7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零售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计划生育用品(包括药品和避孕工具)、消毒用品(卫消字)、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保健食品和保健型营养品、健康保健产品(以上范围依据食药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此事,即墨良生药业的工作人员称,该司对处罚有异议,但未提起行政复议,目前已缴纳罚款。[来源:信网编辑:慧慧]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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