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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孕妇禁用西药全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08 14:36 相关企业:博禾医药

妇女怀孕头3个月应禁用哪些西药?

胎儿在怀孕前3个月首先发育的是头尾部分和体节(骨骼肌和前身);3O感官和肢体芽的发生,胚胎血液循环的初步建立;肢体芽延长60天,面部形成,心脏、肝脏、消化管和生殖器的形成和发育。也就是说,头三个月是胎儿重要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药物很容易导致婴儿先天性缺陷。因此,在怀孕早期使用任何药物都是危险的。

(l)应完全避免使用的药物有:雄激素、雌激素、烯雌酚、口服避孕药、孕酮、男性胎儿发育不良或死产、早产和腭裂;促进蛋白质合成药物可发挥男性激素的致畸作用;秋水仙碱、环磷酰胺可导致染色体断裂;四环素致骨和牙釉质发育不全;烟碱(包括吸烟)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完全避免使用上述药物。

(2)仅在孕妇必需时才能使用的药物:苯丙胺类、抗癌药物、口服抗凝药、巴比妥酸盐类、卡马西平、氯霉素、氯喹、多粘菌素E、可松类药物、氟哌啶醇、卡那霉素、甲硝唑、萘啶酸、阿密替林、苯妥因、扑癫酮、丙基硫氧嘧啶、奎尼丁、利血平、链霉素、噻嗪类利尿剂、氨啶噻唑、万古霉素、紫霉素等。除此之外,应避免上述药物对胎儿的潜在损害。

(3)可能对胎儿造成损害的药物:制酸药、阿斯匹林、苯氧苯丙酸、速尿、庆大霉素、消炎痛、铁、锂、烟酰胺、口服降血糖药、磺胺甲基异恶唑、弱安定药、甲氧啶、大剂量维生素C、大剂量维生素D等。这些药物应尽量避免或减少。

此外,如果母亲生病时必须服药,可以选择通常认为没有致畸作用的老药。由于对新药的致畸性了解不够,应避免使用。

怀孕4-9月禁用西药!

药效方面, 即胎儿对药物的反应,与新生儿和儿童并无很大差异,但药代学方面有其特殊点:

(1)大多数药物通过胎盘转移到胎儿体内。

(2)胎儿肝、脑等相对较大,血流较多,6O%血流进入肝脏,因此肝脏中的药物分布较多,肝脏代谢能力较低,胎儿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能力不足。因此,一些通过肝脏结合解毒的药物容易中毒。胎儿血脑屏障功能差,药物容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胎儿血浆蛋白低于母亲,可增加自由药物。

(3)胎儿肾排泄药物功能差,导致胎儿药物积累。因此,药物会影响胎儿大脑、神经系统和外生殖器官的发育。孕妇在怀孕最后一周应特别注意用药,因为有些药物会对胎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当胎儿成为新生儿时,必须完全承担药物代谢和消除的负担。但此时,婴儿不完善的代谢系统无法快速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因此药物可以在婴儿体内积累,产生过量的药物表现。早产儿代谢不成熟,风险成正比增加。

孕中晚期使用以下药物对胎儿危险很大:

口服抗凝剂-宫内出血、死胎、流产;

抗甲状腺药物-可使胎儿甲状腺肿胀,甚至可引起新生儿窒息;

利血平和心得安——可使胎儿心动过缓,甚至产后或产时出现新生儿循环障碍;

氨基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可损伤胎儿第八对颅神经;

新生儿脑病可发生异烟肼-;

四环素-能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龈的发育;

吗啡成瘾性镇痛药-可使胎儿成瘾。

此外,不适用于酚类、孕酮、蛋白同化激素、口服降糖药物、雄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引起妊娠后期子宫收缩流产的药物,如麦角碱、泻药、奎宁、奎尼丁等。

小编讲堂:哪些中草药孕妇不能使用?

毒药:马钱子、南星、半夏、乌头、天雄、斑虫、地胆、水银、轻粉、铅粉、砷、硫磺、雄黄、蜈蚣等。

破血药:如水蛭、干漆、蟹爪、曲表、三棱、峨术、益母草等。

攻遂药:如巴豆、芦荟、番泻叶、牵牛、葵子、藜芦、甘遂、菊花、大戟等。

如麝香、蟾酥、穿山甲、皂英等。

此外, 还有大黄、芒硝、桃仁、红花,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血瘀;破碎的橙子;热干姜、附子、肉桂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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