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有以下药物:
1.抗生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四环素、土霉素可造成胎儿短肢畸形,囱门隆起,先天性白内障,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儿童期牙釉质发育不良;链霉素、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还可损害肾脏功能;新霉素可使胎儿骨路发育异常,骈指、肾肺小动脉狭窄、先天性白内障,智力障碍。
2.抗疟药物。如奎宁、氯喹乙胺嘧啶,可引起胎儿畸形。如耳聋、肢体缺损、脑积水等。
3.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如氯硫丙尿、达麦康、糖斯平等,可引起肢体畸形、兔唇、死胎等。
4、巴比妥等镇静催眠药物。如苯妥英钠、扑厥酮、安宁等,可引起肢体、面部、脑发育畸形。
5.抗癌药物。如更多霉素、环磷酰胺、5―氟吡啶、噻替哌等,可引起无脑、脑积水、胯裂、兔唇、肾及输尿管缺损、四肢及眼畸形等。
6.激素类药物。如乙烯雌酚、孕酮、雄激素、可松。口服避孕药会导致胎儿生殖器官畸形。如女性男性化、阳蒂肥大、阴唇融合、男性尿道畸形等。
7.抗凝剂。肝素、双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杨酸等也可致畸,并可诱发出血性kaiyun全站网页版登陆。简而言之,怀孕期间应注意避免滥用药物,但如果有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服药,应优先抢救孕妇生命,紧急情况过去,应迅速减少或停止服药。影响胎儿拒绝用药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如果孕妇的生命危险,胎儿怎么能安全呢。因此,在孕妇用药问题上,要区分矛盾的主次,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