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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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妊娠期由于内分泌及免疫功能的改变,抵抗力下降,易患肺结核。一旦于妊娠期并发肺结核,既要对症抗结核,以要避免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因而患者在此间有一些抗结核药是要禁用慎用的。
氨基糖甙类,妊娠期都属禁忌药物。特别链霉素,在妊娠期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损伤胎儿听神经和内耳迷路位置感受器,致婴儿耳聋或眩晕,甚至终生耳聋。此外,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等氨基甙类亦应免用。
利福霉素类、利福定、利福喷丁等,在妊娠期都应避免使用。尤其在头三个月,由于利福霉素类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更应禁用。
异烟胺,妊娠期间应免用。异烟胺于妊娠早期发现有动物致畸作用、而于妊娠中晚期对孕妇有较为明显自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和肝损害现象。
氟嗪酸。
有关专家指出,当妊娠期妇女患肺结核需要抗结核药治疗时,宜选择异烟阶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对氨水杨酸钠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