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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联产甲氨蝶呤

发布时间:2007-11-02 09:32 相关企业:博禾医药

9月9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涉药单位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该厂生产的盐酸阿糖胞苷一并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在上海等地部分白血病患者鞘内注射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均为冻干粉针剂)后,发生神经受损、下肢无力、尿潴留等不良事件。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防止不良事件的进一步扩大,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做出以上决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在第一时间内发出通知并组织监督检查,要求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各级医疗机构,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截至昨日,全市已查控上述两种药品378支。市民如发现有继续销售和使用上述药品的,请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9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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