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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药品处理原则 不宜保留的五类“剩药”

发布时间:2022-10-12 10:00 相关企业:博禾医药

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家庭都遇到过患者在购买药物后只服用部分药物治愈的情况。这些家庭经常为下次使用保存剩余药物。重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建议,并非所有剩余药物都适合在家保存。下次使用一些剩余药物时,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五种剩余药宜留在家里:

1.不掌握功能和用途的药物不留

家庭不了解这类药物的适应症,最好不要使用。

2.剩余药物不足一个疗程

这些药物储存过多,管理不便,容易与同类新药混淆。

3.药物有效期短,无长期保留价值

如乳酶片、胃蛋白酶合剂等。

4.容易分解变质的药物不留

例如,阿司匹林容易分解刺激胃的物质,维生素C长期消失。

5.不留包装好的药品

一些药品遇潮容易变质,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装,包装不好的片剂药吸潮后会霉变,没有标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药品或外包装盒已舍弃的药品,家庭再次使用时,无法判断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冒失使用,会给服药者身体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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