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非抗生素药物致聋的报道有所增加,应高度重视。非抗生素致聋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类:
利尿药 这类药物的耳聋反应率约为7%,如利尿酸、速尿、丁苯氨酸等,在使用大剂量时往往会发生耳损伤。速尿对听力的损害是隐藏的,要小心,及时停药可能会恢复。
β受体阻滞药 心得宁、心得安、氯噻酮、美多心安、肼苯达嗪等β受体阻滞剂也有致聋毒性,不容忽视。
水杨酸类药 以阿斯匹林为代表,头痛、眩晕、耳鸣、耳聋等毒副作用每天使用6~8克。大部分可以在48小时内逐渐消失,少数损伤无法恢复。
抗疟药 这些药物包括奎宁、氨喹等。奎宁在治疗剂量时可引起耳鸣、重听等反应。大剂量可能导致聋哑和永久性损伤,不再恢复。氯喹的长期广泛应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永久性耳聋。
抗癌药 氮芥具有神经毒性。当血药浓度升高时,大剂量应用会损害内耳细胞,这是感音神经耳聋的重要原因。长春新碱直接损害耳螺旋器。用于妇科肿瘤的顺铂可导致突发性耳聋。这类药物的总致聋率为25%~91%,但大多是可逆性损伤,停药后可逐渐恢复。
预防药物性耳聋的关键是合理使用上述耳毒性药物,具体措施如下:
详问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及其家属是否有致聋史,并注意药物的个人敏感性和家庭遗传作用。病史阳性的人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如果耳中毒发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通知家庭成员,今后应禁止使用此类药物。
保护内耳 如果同时使用维生素,应使用耳聋药物来保护内耳B1、维生素B2、维生素C、泛酸钙或抗过敏药对内耳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计划用药 剂量和疗程应根据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老年人、儿童、肝肾功能不全或耳聋患者应谨慎使用。妊娠期药物易通过胎盘进入血液循环,胎儿血液浓度约为母亲的一半。临床药物应警惕胎儿耳中毒。
避免联合或连续使用各种耳毒性药物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利尿剂或几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一起使用,耳聋显著增加。联合用药时应掌握其指征。
定期监测早期发现 如果使用耳毒性药物,应及时发现中毒的早期症状。如果高音耳鸣、耳胀、耳聋、眩晕、恶心、步态不稳定,应及时停止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