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种类型的青光眼,对视功能的损害都非常大,特别到晚期这些损害是不可逆的,且造成长期性的致盲,所以早期发现和诊断青光眼,把眼压降至正常范围,对减轻视功能损害是非常重要的。
青光眼的早期发现和诊断可通过体格检查,定期眼部检查,或有以下情况及时就诊检查
(1)多发生于40岁以上具有青光眼家族史者。
(2)经常有眼胀头痛、视疲劳,虹视雾视等症状尤在傍晚或暗处、情绪波动时明显者。
(3)检查眼压在21~24mmHg之间,或大于24mmHg,双眼眼压差大于5mmHg;眼压日差大于8mmHg。
(4)昼夜24小时眼压波动检查:
(5)眼部检查:前房浅,周边深度小于1/3角膜厚度,虹膜较膨隆;眼底视乳头杯盘比>0.6。(C/D>0.6)
(6)房角镜检查:房角狭窄或关闭,虹膜根部膨隆,入射角小于20度。
(7)视野检查(VF):有生理盲点扩大,束状暗点等青光眼早期视野改变。
(8)扫描激光眼底检查,相干光断层扫描(OCT):视乳头视网膜神经纤维层检查。
(9)激发试验检查:根据房角的宽角还是窄角选择不同的激发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