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的矫正有多种方法,但光学配镜矫正仍是矫正屈光不正的主要手段。配戴光学眼镜治疗是根据屈光状态、度数、屈光不正的时间,工作性质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根据屈光不正发生的机理通常近视需用凹透镜矫正,远视用凸透镜矫正,散光则用柱镜矫正。
通过散瞳验光确定真性、假性近视、远视及散光。假性近视不需配镜,可进行用眼卫生方面的教育和理疗镜、药物等治疗。
对于青少年中早期的轻度近视也不需劝导配镜,而是先加强眼保健卫生,试用阿托品等解痉药物处理,或试用理疗眼镜,角膜塑型(OK)治疗镜等治疗,同时注意观察,可半年一年再次检查;对于青少年中轻、中度近视需要配镜时,也不宜充分矫正,切忌过度矫正,根据个人的屈光状况可以在近距离用眼或休息放松不用眼时不戴眼镜,或戴角膜塑型(OK)治疗镜;轻度的远视和规则散光无视力疲劳或视物模糊等自觉症状不需配镜矫正,若有视力疲劳、视模糊、斜视等,虽然度数低也要戴镜,远视眼也同样在视远时不戴眼镜(特别是中老年人)。
对高度的屈光不正、屈光性弱视,屈光参差,合并有斜视的远视、近视必须长期戴镜矫正,定期检查,及时调换眼镜,同时予以其他有针对性的治疗,使双眼始终处于一个良好的屈光状态,使屈光不正不再发展。
屈光不正应怎样配戴眼镜矫正
(1)要保证屈光不正者验光的度数准确无误,并要掌握屈光不正的配镜原则,即远视一般选配视力较好,度数较高的眼镜,近视一般选配视力较好度数较低的眼镜,对6.00D以下近视不要过度矫正,成年人首次戴镜可做成1.00D左右,适当照顾到远视力又要兼顾近距离清晰舒适的视力;
(2)近视眼年龄超过45岁者伴有老视发生者,必要时配戴视远和视近二副眼镜或配戴一副多焦渐进眼镜;
(3)高度近视完全矫正可造成病人不适,可选配病人能够接受的视力的眼镜;
(4)散光原则上应全部矫正,不规则散光和单眼高度数的屈光不正宜配角膜接触镜予以矫正;
(5)屈光参差超过3.00D时可按低度眼度数全部矫正,高度眼适当减低度数;
(6)双眼白内障手术后的屈光不正,可在术后3个月验光配镜,单眼术后可配戴角膜接触镜。
总之,屈光不正配戴眼镜是因人而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定在眼科开云电子平台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