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三十六岁的孕妇,因此 很担忧自身在分娩全过程中会发生哪些出现意外,如今早已到产期,却沒有孕妇分娩的征兆,因此 很期待可以提前入院待产,不清楚医师是否会愿意?请问专家,哪些的状况下,必须孕妇提前入院待产呢?
权威专家解释:
一般而言,凡归属于高危妊娠者,均应提前入院待产。实际的状况普遍以下:胎儿横位,如臀位、胎儿横位等;
盆骨过小或畸型,或可能胎宝宝过大,预估经自然分娩有艰难;
孕妇合拼有消化内科病症;
有异常妊娠、孕妇分娩史,如早产儿、胎死腹中、孕妇难产等;
有过腹腔手术治疗尤其是孑宫手术治疗史,如剖腹产、子宫瘤剜除术等;
临产有过较多阴道出血,或有过头疼、胸闷气短、昏倒等;
胎儿窘迫;
年纪低于二十岁,或超过三十五岁的初产;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症,羊水偏多或过少;
胎动异常,或胎宝宝电子器件监测有出现异常反映。
一切正常怀孕者,当孕妇发生有规律性的子宫收缩,子宫收缩延迟时间达三十秒之上,间歇性十分钟上下,并慢慢提高,即临产前后入院待产比较适合。初产妇可适度提前。
权威专家提示:离医院门诊较远地域的孕妇亦应提前入院,无剖宫产指征的孕妇不需提前入院,以防待产時间过长,受其他孕妇的危害,观念犹犹豫豫,吃不太好,睡不太好,导致心力憔悴,危害分娩过程。此外,也附加地提升了财政负担和不方便。
来源于:吉林省科技进步出版社出版《北京协和医院专家指导健康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