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
曹子芳(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着名儿童心理学家)
我坚决反对以殴打儿童的方式惩罚儿童。婴幼儿阶段的孩子是毫无疑问的。打孩子,从人性角度来说,侵犯了孩子最基本的生存权。
好的行为和好的习惯,打不出来,我赞同父母的意见,体罚表明父母对孩子教育的无能和弱点。在实施惩罚之前,父母应该首先明确惩罚是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而不是维护你的权威或不切实际的期望。
秦云(着名家庭教育老师)
在幼儿心理学中,我们强调知、情、意、行四个方面,你和孩子讲道理,他知道,但这个年龄的心理特征决定了他从意识转变为正确的行为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过程,所以父母不要指望你和孩子讲道理,他会变好,错误的行为会消失,这是不可能的。因此,适当的惩戒也不是坏事。
孩子个人差异很大,有的孩子自律,有的调皮多忘性,所以我同意家长们说的惩罚因人而异。同样的错误,不同孩子的惩罚方式不同。例如,内向的孩子缺乏自信,以表扬鼓励为主,语言强化可以达到目的。在日本,惩罚是正常的现象。在这里,我向父母介绍了日本着名教育学者依田明的惩罚原则,希望大家能够启发
1、发生不正当行为时立即批评2、明确指出孩子受到惩罚的是什么行为3、不要采用比较式的惩罚方式4、不要责备孩子做他做不到的事5、不要用别人的权威骂孩子6、骂人的话要简洁,一句话,不要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