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直观认识和抽象标志
关键词:#儿童
关键词:#儿童
8.直观认识和抽象标识
载体培养认为
直观认识和抽象标识
直观认识是人类通过视觉收集信息器官可以直接形成视觉认识的信息(事物)例如,儿童对各种形状轮廓的直接认识和对各种颜色的直接认识等都是直观认识。
抽象logo标志本身没有实际意义和自然形态,而是人类为了形成交流共识而约定俗成的称呼(符号)等。例如,孩子通过视觉采集所直接认识到的各种形状的名称(方、圆、正方、扁、三角等);又如,孩子通过视觉采集所直接辨识到的各种颜色的“称谓”(红、黄、蓝、绿等)。
人类的认知习惯是什么?
简而言之,先直观再抽象。
人类思维的习惯性是什么?
简而言之,先抽象后直观。
学前期儿童的认识习惯应该从直观认识到抽象理解。我们以数字1为例。
在正确认识人类逻辑思维习惯性的基础上,父母只有合理区分直观认识和抽象标志,才能真正创造和丰富孩子逻辑思维的基本结构。否则,孩子会把自己喜欢的直观认识和抽象标志一起包装扔进垃圾箱,厌倦整个领域。例如,不喜欢上数学课,不喜欢学习数学等。这里需要父母关注的是,
儿童对某种事物(或抽象标志)的认识必须遵循儿童的意愿,例如,某种数字是什么?有些字母像什么?
遵循人类的认知规律:先直观再抽象;
明确学前阶段对孩子输入科学文化知识信息的目的和目标。
总之,父母应该根据孩子感兴趣的直观认识,首先加强孩子对直观认识的熟悉性和兴趣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孩子喜欢的游戏,在比较环境中利用比较心理(例如,在家庭中,母亲和孩子比赛只有这样,孩子才能最大限度地爱学习,感到幸福,避免厌学弃学等现象的发生。
如果家长希望孩子学习数字,应该把数字写在纸上(或画),孩子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自己喜欢的直观认识(数字形状)。
假设孩子喜欢3,形象地称为耳朵,父母应该认可孩子在3中使用的抽象标志(即称呼),在耳朵中充分认识孩子在兴趣中使用3(即称呼),并提供给孩子。这样,孩子就不会对“抽象标识”(如“3”)在难以理解的基础上,产生拒绝和厌弃。相反,很高兴接受,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对数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父母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习惯性地使用抽象标志培养的方法,忽视和放弃直观表现的培养方法,完全违反了孩子认知事物的规律(从直观到抽象),在孩子的收集、收集、惯性逻辑思维过程中的好奇心、兴趣和主动性,最终使孩子在未来的客观约束环境中产生厌学、放弃学习(即客观的约束环境提供的信息
因此,父母在孩子从客观信息“相对约束环境”到客观信息“约束环境”转换的培育过程中,在深刻了解“直观表现”和“抽象标识”本质区别的基础上,应当重视并合理使用“直观表现”的培育方法对孩子进行培育。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顺利地完成从客观信息“相对约束环境”到客观信息“约束环境”的环境转换;才能使孩子在正确合理的引导培育下,逐步形成对客观信息“约束环境”中所提供的信息产生浓厚的采集兴趣,从而避免厌学、弃学外在表现现象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