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癌是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约5%发生在40岁以下的生育年龄的妇女。主要治疗方法是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或同时行腹膜后淋巴结切除。但是,随着全球女性备孕时间越来越晚,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治疗年轻内膜癌患者不仅要以减少复发、延长生存时间为目的,还要在保证预后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生存质量,保持生理功能,保持生育功能。
一般来说,子宫内膜癌是发生在子宫内膜上的恶性肿瘤,但随着病情的发展,肿瘤会逐渐侵入肌肉层,当时可能会开始转移!因此,子宫内膜癌患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保持生育功能!
保留子宫的前提是子宫内膜癌的病理检查必须是高分化的,没有肌肉层浸润的证据,同时也必须是年轻的未生育者,希望密切跟进观察的患者。
通常对于预定保持生育功能的患者,采用以下策略:
1、首先给予大量妊娠激素治疗,治疗剂量相当于避孕剂量的100倍以上,治疗后3个月应进行子宫内膜活检,病理结果证明病变好转,再使用3个月,然后给予助孕
2、治疗后3个月的病理结果表明病变没有变化,再使用3个月,再进行内膜活检,病理提示好转的话,可以继续使用妊娠激素3个月
3、治疗3个月后,病情有进展,放弃保留生育功能。
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成功怀孕时报道,给这样的患者带来希望,但生育治疗的安全性和治疗后的妊娠率、保留生理功能存在卵巢肿瘤的危险性、医源性闭经后能否进行激素替代治疗等问题尚未解决。